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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部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编辑:黄学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05

关于申报2023年部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通知的相关精神,2023年部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凡我校符合条件的师生均可申报。现就各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 国家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硕士应届毕业生可申请)

1)请申报本项目的研究生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并于202334日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登记,由研究生院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共同审查报名资格。

2)请于2023310-23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填报,并于2023323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 国家公派出国博士联合培养项目(低年级在读博士生可申请)

1)请申报本项目的研究生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并于2023428日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导师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研究生院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共同审查报名资格。

2)请于2023510-26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填报,并于2023526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可申请)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可同时申请本项目,具体信息请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2),请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者于2023428日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由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

2)请于2023510-24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填报,并于2023524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1.请申报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师生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39),并于20233317:00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研究生经由导师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老师经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该项目的老师由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申请该项目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共同审查报名资格。

2.请于2023310-24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3324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三、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请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老师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7),并于20234717:00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

2.请于2023410-24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3424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四、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1.该项目全年开网,实时申报,及时受理。请申报该项目的学生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9),提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本科生经由辅导员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经由导师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该项目的本科生由本科生院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共同审查报名资格,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由研究生院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共同审查报名资格。

2.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学生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五、地方合作项目

目前地方合作项目具体通知暂未发布,预计申报时间为20234-5月,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老师参考往年项目通知(http://io.hubu.edu.cn/info/1400/5650.htm),提前准备申报必需材料。

注意事项:

1.请务必取得拟访学高校正式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公派访学项目、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留学资格均有时间限制,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241231日,各位申请者在申请时提交的邀请函,其规定的出国时间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无法参加相关评审。

3.教师可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出国期限不得超过1年。

4.赴美国访(留)学,请与邀请单位确认是否能获得美国国务院授权签发的DS-2019表,该表格是办理赴美访学签证的必要材料之一。

5.赴非英语国家访(留)学,如英语可以作为工作语言,请在邀请函中明确陈述。

6.如获批,请务必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出国,留学基金委不接受延期申请。如确实无法成行,须至少在留学资格失效前1个月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获得批准后,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如未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则5年内无法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孙浩、黄学平

  话:88661393

  箱:sunhao_hubu@qq.com; huangxueping@hubu.edu.cn

  址:http://io.hubu.edu.cn/

                                                          

人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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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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