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公示
2023.004-005号
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批准并应巴西圣保罗州立大学邀请,孔子学院办公室国际汉语教师江瑶、王丽娜等2人拟于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赴巴西圣保罗州立大学孔子学院从事语言与文化交流活动。出国相关费用全部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承担。
2023.006号
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批准并应波兰雅盖隆学院邀请,孔子学院办公室国际汉语教师徐杨柳拟于2023年2月至2025年2月赴波兰雅盖隆学院孔子课堂从事语言及文化交流活动。出国相关费用全部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承担。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或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8866139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88663907(纪委)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