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预通知
各学院: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各类项目预计将于2024年3月启动申报,请有意申报各类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师生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综合项目专栏)查看往年申报通知,参考2023年通知内容,提前准备申报所需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请务必取得拟访学高校正式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公派访学项目和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留学资格均有时间限制,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25年12月31日,各位申请者在申请时提交的邀请函,其规定的出国时间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无法参加相关评审。
3.教师可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出国期限不得超过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期限参照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具体要求;研究生可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6-24个月。
4.赴美国访(留)学,请与邀请单位确认是否能获得美国国务院授权签发的DS-2019表,该表格是办理赴美访学签证的必要材料之一。
5.赴非英语国家访(留)学,如英语可以作为工作语言,请在邀请函中明确陈述。
6.如获批,请务必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出国,留学基金委不接受延期申请。如确实无法成行,须至少在留学资格失效前1个月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获得批准后,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如未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则5年内无法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孙 浩、曹 晶
电 话: 88661393、88664263
邮 箱: sunhao_hubu@qq.com; international@hubu.edu.cn
人 事 处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