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高校青年教师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23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1、按省教育厅要求,本项目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
选派学校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2、出国留学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根据资金管理政策给予适当经费资助,出国留学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学校批准,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3、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且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 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4、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高校青年教师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附件3)规定。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派出。
5、申请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或实验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且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
6、暂不接受以下人员的申请:
(1)拟申报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批准放弃资格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人员除外);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回国后工作尚不满2年的人员;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1、申请人请于2022年5月3日(周二)前将《湖北大学教师公派出国项目报名申请表》(附件5)提交至综合楼7楼713室进行登记,由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请按照《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附件4)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2年5月14日(周五)前提交至综合楼713室。
2、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2022年6月底前公布。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孙 浩、黄学平
电 话:88661393
邮 箱:sunhao_hubu@qq.com ; huangxueping@hubu.edu.cn
附件:1、《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3、《高校青年教师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4、《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
5、《湖北大学教师公派出国项目报名申请表》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