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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高校青年教师项目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编辑:黄学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7

关于申报2023年高校青年教师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23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1、按省教育厅要求,本项目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

选派学校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2、出国留学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根据资金管理政策给予适当经费资助,出国留学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学校批准,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3、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3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且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71 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4、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高校青年教师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附件3)规定。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派出。

5、申请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或实验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且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

6、暂不接受以下人员的申请:

1)拟申报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批准放弃资格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人员除外);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回国后工作尚不满2年的人员;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1、申请人请于202253日(周二)前将《湖北大学教师公派出国项目报名申请表》(附件5)提交至综合楼7713室进行登记,由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请按照《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附件4)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2514日(周五)前提交至综合楼713室。

2、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20226月底前公布。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孙  浩、黄学平

    话:88661393      

    箱:sunhao_hubu@qq.com ; huangxueping@hubu.edu.cn

 

附件:1、《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3、《高校青年教师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4、《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

            5、《湖北大学教师公派出国项目报名申请表》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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