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青年教师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21年高校青年教师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1、 按省教育厅要求,本项目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选派学校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骨干教师。
2、出国留学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按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出国留学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学校批准,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3、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拥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4、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高校青年教师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附件3)规定。申请时外语未达标者,录取后需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外语水平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5、本项目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申报2020年地方(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项目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留学资格,经批准放弃资格且时间在2年以内人员;或未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1、申请人请于2020年5月8日(周五)前将《湖北大学教师公派出国项目报名申请表》(附件5)提交至指定邮箱,其中学院意见可用学院领导电子签名、已征得同意的说明或往来微信、邮件等截图代替,由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请按照《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附件4)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5月15日(周五)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审核,之后邮寄或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预录入员名单,录取结果于2020年7月底前公布。
如有任何问题,请邮件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付晨熙、黄学平
邮 箱:fuchenxi@hubu.edu.cn; huangxueping@hubu.edu.cn
附:1、《高校青年教师项目申请表》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3、 高校青年教师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4、 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
5、《湖北大学教师公派出国项目报名申请表》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