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5〕12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留基委项目有关申请受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1.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人员申请提交学校,由省教育厅负责受理。
2.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二、工作安排
1.《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各项目指南和项目检索等将陆续在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公布。
2.请申请人按照各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同时根据校内工作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个人项目相关申报流程参见:http://io.hubu.edu.cn/info/1400/9197.htm,地方创新合作项目相关申报流程参见:http://io.hubu.edu.cn/info/1400/9176.htm)。
3.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并严格按照各项目指南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根据国家及湖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学科专业发展需求,有计划地鼓励、动员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优秀在校生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术诚信、心理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或评审;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并如实填写学校推荐意见,确保被推荐人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选派要求。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国家公派录取人员行前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行前培训全覆盖。组织选派人员参加学校“平安留学”培训会,提升留学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心理调适能力等,帮助出国留学人员实现“平安留学”。
四、联系方式
如需咨询申请受理相关事宜,请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王俊霖,15072728745
邮 箱:20250091@hubu.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