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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编辑:黄学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相关精神,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凡我校符合条件的师生均可申报。现就该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硕士应届毕业生可申请)

1)请申报本项目的研究生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5),并于202531日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登记,由研究生院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共同审查报名资格。

2)请于2025310-21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填报,并于2025321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国家公派出国博士联合培养项目(低年级在读博士生可申请)

1)请申报本项目的研究生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5),并于202531日前将个人申请书(注明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经由导师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研究生院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共同审查报名资格。

2)请于2025310-21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填报,并于2025321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国际楼202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三、注意事项:

1.请务必取得拟访学高校正式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博士研究生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公派研究生项目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1231日。各位申请者在申请时提交的邀请函,其规定的出国时间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无法参加相关评审。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6-24个月。

4.赴美国访(留)学,请与邀请单位确认是否能获得美国国务院授权签发的DS-2019表,该表格是办理赴美访学签证的必要材料之一。

5.赴非英语国家访(留)学,如英语可以作为工作/学习语言,请在邀请函中明确陈述。

6.如获批,请务必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出国,留学基金委不接受延期申请。如确实无法成行,须至少在留学资格失效前1个月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获得批准后,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如未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则5年内无法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孙  浩、曹 

电 话: 8866139388660156

邮 箱: sunhao_hubu@qq.com; international@hubu.edu.cn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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