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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项目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编辑:黄学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2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第二批)遴选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 3 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1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11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1.申请人请于20211029日(周五)前将《湖北大学教师公派出国项目报名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综合楼713室进行登记,由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请按照《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1113日(周三)前提交至综合楼713室。

2.请提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部分基础申报信息(http://apply.csc.edu.cn),该平台将于20211110日正式开放,届时可填写完整表格信息并提交。请于20211117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行政楼713室。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孙浩、黄学平

电 话:88661393

邮 箱:sunhao_hubu@qq.com; huangxueping@hubu.edu.cn

网 址:http://io.hubu.edu.cn/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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